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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委員的產(chǎn)生,一般要經(jīng)過以下程序:(1)上屆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確定新一屆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組成原則;(2)上屆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組織全體黨員醞釀推薦,也可組織黨支部或者黨小組醞釀,根據(jù)多數(shù)黨員意見確定候選人預備人選,報上級黨組織審批;(3)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將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提交黨員大會醞釀討論,并根據(jù)多數(shù)黨員意見確定候選人,在黨員大會上進行選舉。
(來源:《新編基層黨務工作手冊》)
( 編輯:王春春 送簽:王春春 簽發(fā):趙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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