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稿郵箱:qizhixmt@126.com
編者按:近日,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習近平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guī)矩論述摘編》,由中央文獻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書中收入200段論述,摘自習近平同志2012年11月16日至2015年10月29日期間的講話、文章等40多篇重要文獻。許多論述是第一次公開發(fā)表。
——《依紀依法嚴懲腐敗,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135頁
制度一經(jīng)形成,就要嚴格遵守,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zhí)行制度沒有例外,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quán)威性,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種行為,使制度真正成為黨員、干部聯(lián)系和服務群眾的硬約束,使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真正成為黨員、干部的自覺行動。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6月18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318-319頁
這些年,我們在干部管理上不可謂不重視,也出臺了不少制度規(guī)定。為什么還存在那么多問題?我看,一個重要原因是講“認真”不夠。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共產(chǎn)黨就最講“認真”。要把“認真”作為干部管理工作的一條重要原則,強化干部講規(guī)矩意識。有些干部連一些基本規(guī)矩都不講,毫無制度意識、毫無敬畏之心,缺乏為官做人的起碼底線,口無遮攔,隨心所欲,什么話都敢說,什么事都敢干。要加強教育引導,認真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使干部懂規(guī)矩、守規(guī)矩。
——《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350-351頁
要嚴格落實黨內(nèi)組織生活制度。革命戰(zhàn)爭年代以至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這些制度執(zhí)行起來是很嚴格的。像黨小組生活會,從一般黨員到黨的領袖都參加,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指名道姓講問題、提意見、論危害。當前,黨內(nèi)積極的思想斗爭講得少了,批評和自我批評難以開展起來,民主生活會很多成了評功擺好會。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要注意促進領導干部尤其是主要領導干部帶頭做到既誠懇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又滿腔熱情歡迎批評包括尖銳批評。
——《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353頁
這些年,一些單位包括有的領導機關,講面子不講規(guī)矩,講關系不講原則,遇到矛盾繞道走,問題擺著拖著長期得不到解決,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群眾反映很大。在這次活動中,要好好糾一糾這種現(xiàn)象。很多問題,不是沒有政策規(guī)定,而是有政策規(guī)定卻不執(zhí)行。有些政策規(guī)定是約束性的,有些明確是剛性要求,卻成了“稻草人”,成了擺設。這樣就會形成“破窗效應”,打碎一塊玻璃沒人管,最后所有玻璃都會被打碎,因為打了不受懲罰。很多方面都有政策規(guī)定,現(xiàn)在也還適用,就是因為講面子、講人情,最后都被突破了。
——《在河北調(diào)研指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時的講話》(2013年7月11日、12日)
要把嚴格執(zhí)行紀律作為重要措施。對那些在為民務實清廉方面有嚴重問題的黨員、干部,要在教育的基礎上視情節(jié)依紀依法處理。對那些長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負作用的黨員,要進行嚴肅教育或組織處理。對那些風氣不正、社會形象不好的機關和單位,要進行必要的組織整頓。當然,處理要慎重穩(wěn)妥,經(jīng)得起歷史檢驗。這方面涉及哪些情形,違紀界限如何劃分,政策尺度如何把握,要深入研究、反復斟酌。
——《在河北調(diào)研指導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時的講話》(2013年7月11日、12日)
要嚴明組織人事紀律,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堅決不放過,對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決不姑息,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有的地方往往在集中換屆時加大查處力度,平常就不那么注意了。不換屆時選的干部跟換屆時選的干部一樣重要,不能完全不設防。組織部門要抓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典型案件,抓住了以后從重從嚴處理,并要警示天下。
——《在參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2013年9月23日-25日)
我們抓中央八項規(guī)定貫徹落實,看起來是小事,但體現(xiàn)的是一種精神。中央八項規(guī)定都抓不好、堅持不下去,還搞什么十八項規(guī)定、二十八項規(guī)定?抓“四風”要首先把中央八項規(guī)定抓好,抓黨的建設要從“四風”抓起。辦好一件事后再辦第二件事,讓大家感到我們是能辦成事的,而且是認真辦事的。這樣才能取信于民、取信于全黨。大家擔心防范“四風”的制度能不能建立起來,是不是有用,是不是“稻草人”?行勝于言。比如,今年中秋節(jié)中央紀委抓月餅,看起來是小事,其實是抓這后面隱藏的腐敗。抓了中秋節(jié)抓國慶節(jié),抓了國慶節(jié)抓新年,抓了新年抓春節(jié),抓了春節(jié)抓清明節(jié)、抓端午節(jié),就這么抓下去,總會見效的,使之形成一種習慣、一種風氣。
——《在參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2013年9月23日-25日)
堅決查辦案件,不是要和什么人過不去,而是要嚴肅法紀。如果是你先同黨和人民過不去、同黨紀國法過不去,而我們不講原則讓你過去了,黨和人民、黨紀國法是不會答應的。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貪似火,無制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一些人在腐敗泥坑中越陷越深,一個重要原因是對其身上出現(xiàn)的一些違法違紀的小錯,黨組織提醒不夠,批評教育不力,甚至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網(wǎng)開一面,法外施恩,就可能導致要么不暴露,要么就出大問題。所以,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馬上治,發(fā)現(xiàn)問題就及時處理,不能養(yǎng)癰遺患。這是對干部的愛護。要讓每一個干部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孔子說:“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意思是一見到善要覺得趕不上似地急切追求,見到不善就要像用手試沸水一樣趕快躲開。領導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僥幸。群眾說,只有警鐘長鳴,才能警笛不響。這些說的都是一個道理。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增強組織紀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64頁
——《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增強組織紀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70頁
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拒不執(zhí)行或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決定、個人或少數(shù)人決定重大事項的,對在黨內(nèi)搞非組織活動、破壞黨的團結(jié)統(tǒng)一的,對不嚴格執(zhí)行請示報告等組織制度的,對長期不參加黨組織活動、不能履行黨員義務的,必須及時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的,要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增強組織紀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70-771頁
抓紀律,就要敢于板起臉來批評。不要等犯了大錯誤才去批評,平常有問題就要及時批評。擔心批評得罪人、會丟選票的心態(tài)在不少領導干部身上存在,有的不僅不敢批評、不愿批評,而且還經(jīng)常以表揚代替批評。這些現(xiàn)象必須糾正。
——《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增強組織紀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71頁
組織紀律、財經(jīng)紀律過去都是不敢碰的高壓線,現(xiàn)在這兩條紀律在一些地方和部門成了最松弛的低壓線。犯個組織紀律、財經(jīng)紀律算什么?打個哈哈就過去了!一到節(jié)假日甚至不是節(jié)假日,有些人就到處跑,還帶著一大家子,吃好的,住好的,玩好的,大江南北,長城內(nèi)外,哪兒好就往哪兒去。不少是公款消費,財政成了他們家的錢包,財政局長成了他們家的管賬先生。社保基金、扶貧資金、惠民資金等關系千家萬戶切身利益,歷來貪污挪用這種錢要罪加一等,也有人敢下手。要加強對各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和監(jiān)督,加強審計工作特別是對重大領域、重大項目、重要資金的審計監(jiān)督,防止貪污、挪用、截留等問題發(fā)生。
——《嚴明黨的組織紀律,增強組織紀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771頁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一批總結(jié)暨第二批部署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20日)
執(zhí)行黨的紀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讓黨紀黨規(guī)成為紙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應”。凡是違反黨章和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都不能放過,更不能放縱。對存在一般性作風問題的,要立足于批評教育、促其改進;對群眾意見大、不能認真查擺問題、沒有明顯改進的,要進行組織調(diào)整;對頂風違紀的,要嚴肅處理。要抓住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懲處一個,教育一片。對那些軟弱渙散、問題比較突出的領導班子,要先進行組織整頓,再開展活動。要在解決黨員隊伍出口問題上探索出一些經(jīng)驗來,把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一批總結(jié)暨第二批部署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20日)
要讓每個干部都明白,七十二行,每行有每行的規(guī)則。既然選擇了當干部,就要自覺遵守當干部的規(guī)矩。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按黨章等黨內(nèi)法規(guī)辦,按黨確定的干部標準辦,按黨的紀律辦,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事,不存在對干部進行苛求的問題。對干部要求嚴一點,是黨和人民事業(yè)發(fā)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們改進作風、管理隊伍的基本著眼點。
——《深入推進作風建設》(2014年3月9日)
( 編輯:邱王紫藤 送簽:王楠 簽發(fā):張莉 )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旗幟雜志社版權(quán)所有 人民網(wǎng) 中國共產(chǎn)黨新聞網(wǎng)承建 版權(quán)聲明
轉(zhuǎn)載請注明來源,京ICP備18060497號-1,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102006249號